本条款中,“用户”是指:接受云工坊利用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独立服务器资源提供的服务(包括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并遵守相关产品使用要求和服务说明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保证所提供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云服务器服务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2-3-1 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云服务器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2-3-2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大量占用网络带宽资源的进程或程序,增加云工坊或者云工坊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的负荷,或影响云工坊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云工坊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云工坊内部的通畅联系等;
2-3-3 利用云工坊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2-3-4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云工坊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3-5 运行影响网站服务器或者云工坊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3-6 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政策禁止的行为,以及超出云工坊服务范围,可能给云工坊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
2-8-1 收到云工坊云服务器申请成功后及时登录云工坊备案系统,按照云工坊要求在线提交网站的备案信息;
2-8-2 用户网站备案信息经通信管理局部门和云工坊审核通过后,用户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此时用户购买的主机才能发布通过已备案域名访问的网站。
2-10-1 云工坊云主机预装的操作系统及软件以云工坊官方网站中可提供的操作系统为准;
2-10-2 用户如需要其它软件,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并自行管理、维护软件系统、排除软件故障;也可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云服务器产品平台能兼容的前提下,要求云工坊为其服务器安装,但云工坊所安装的仅限于来源合法的开源软件或正版软件的合法试用版本,用户需根据有关软件的使用要求(如遵循开源协议或按照使用要求进行注册激活)进行使用。因用户未遵守软件的使用要求导致无法接受云服务器服务的,云工坊不承担责任。
2-10-3 因用户所安装(或要求云工坊安装)或使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合法途径取得的软件或软件密钥、激活码等)产生的一切问题和法律纠纷,与云工坊无关,用户需自行解决。由此给云工坊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当予以赔偿。
3-4-1 行政机关或司法要求云工坊提供;
3-4-2 云工坊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等而提交;
3-4-3 用户同意云工坊向第三方提供;
3-4-4 云工坊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而必须提交;
3-4-5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4-1 在接受本服务的同时,用户须已按照云工坊现时有效的云服务器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云工坊的云服务器价格体系中的每一套方案都是独立且不可变更的。
4-2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云工坊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4-3 云工坊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4-4 用户完全理解云工坊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云工坊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5-3-1 违反本服务条款第2-2、2-3、2-7、2-10、2-11等相关规定的;
5-3-2 用户在网站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包括但不限于2-3-2所述的大量占用云工坊服务器内存、CPU资源和网络带宽资源等行为),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该服务器所在网络的连通性和稳定性;
5-3-3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发生感染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6-3 用户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云工坊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用户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云工坊或者云工坊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云工坊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云工坊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云工坊内部的通畅联系,云工坊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6-4 本服务条款因5-2、5-3条的规定或因用户其他违约行为而终止的,服务期限和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但用户需支付三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云工坊有权直接从用户已支付但未发生的服务费(剩余服务费)中将违约金及第2-2条规定的资源占用费扣除,并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用户。如果用户剩余服务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资源占用费的,用户应当于收到云工坊通知后7日内补齐。双方明确,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代表云工坊已经或将要放弃向用户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如果因用户行为给云工坊造成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行为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维修费用,数据、系统恢复费用,云工坊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解费、律师费、诉讼费,由此产生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云工坊遭受的罚款等等)的,用户仍应当予以赔偿。
6-5 用户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云工坊违约:
6-5-1 云工坊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6-5-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6-5-3 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
6-6 如因云工坊过错造成云工坊服务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务连续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的,云工坊以每6小时延长1天服务期限的方式作为违约补偿。如果云工坊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并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或因云工坊服务器硬件故障而给用户造成损失(非因云工坊过错造成的故障除外),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用户支付的云服务器年基本费用总额。
6-7 云工坊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其他延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云工坊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云工坊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8 本服务条款对责任承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 与云服务器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云工坊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8-1 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计算机行业、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8-2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一方在服务期间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本条款并不因本服务终止、撤销、无效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8-3 因云工坊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云工坊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云工坊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4 本云服务器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云工坊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5 云工坊相关网页上关于云服务器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详见: http://www.zjisp.cn/chost.html)是云服务器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用户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用户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用户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用户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用户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用户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用户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用户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用户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用户直接赔偿;同时,云工坊有权解除合同
十、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即日起,云工坊为你提供互联网信息接入服务(如利用网上广告、服务器空间出租、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根据我国互联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你网站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告知如下:
对已接入云工坊网络超过30日的用户,应在接到告知书后十日内到辖区公安机关开展信息检查核验工作;对新接入云工坊网络未满30日的用户,应在接入网络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公安机关开展信息检查核验工作。(各区公安机关联系方式可详询我公司)。也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http://www.beian.gov.cn)进行备案; 若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信息检查核验工作或备案,我公司将暂停对你提供接入服务。
同时,你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系统维护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以上;应留存用户日志信息12个月以上;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保存6个月以上;已下线的系统的日志保存周期也应符合以上规定。未落实的,须按通知通知要求,对日志记录逐条落实;
若你网站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被我公司发现或被公安机关通报的,或未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我公司将立即停止提供接入服务或关停网站,配合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规定依法对你网站进行查处或个人(单位)进行处罚。